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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抵押房子跑路了怎么办

时间:2025.06.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53人
律师解析:
1.先确认房屋抵押登记是否合法有效。
若已登记,开发商无法偿债时,抵押权人可优先就抵押房屋受偿。
2.购房者若已付全款或大部分房款,权利优先于抵押权
起诉确认合同有效,要求解押交房。
3.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屋被他人处置。
若开发商暂时困难跑路,可与抵押权人协商以房抵债
4.联合其他购房者共同维权。
过程中收集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某开发商的房屋,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然而,该开发商此前已将房屋抵押给小胡。现开发商因资金困难跑路,无法偿还小胡债务。小胡认为自己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房屋优先受偿。小朱则主张自己支付了大部分房款,权利应优先于抵押权,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解除抵押并交付房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需确定房屋抵押是否办理合法有效的登记手续,若已登记,小胡在开发商无法偿债时,有权就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2、小朱已支付大部分房款,可主张其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请求解除抵押并交付房屋。
3、小朱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屋被其他债权人处置。若开发商只是暂时资金困难跑路,小朱可尝试与小胡协商,争取达成以房抵债等解决方案。也可联合其他购房者共同维权,增强谈判筹码。
4、小朱要及时收集并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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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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