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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时间:2025.06.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02人
律师解析:
1.协商解决:
发生房屋合同纠纷,双方可平等自愿地沟通,尝试就纠纷事项达成解决方案。
2.申请调解:
若协商不成,可找中立第三方介入,由其提出方案供双方参考。
3.仲裁裁决:
有仲裁条款或协议,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其裁决具有终局性。
4.法院诉讼
没有仲裁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审理判决。
要保留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按约支付房款后,小李却以房屋存在未告知的问题为由拒绝交付。双方就问题解决方式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自行协商失败。之后,他们申请第三方调解,但因小李对调解方案不满,调解也未能成功。双方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也未达成仲裁协议。

案情分析:

1、此纠纷中,小朱和小李先是进行了平等自愿的协商,这是符合解决合同纠纷的正常程序的,但协商无果。接着申请调解,这也是可行的纠纷解决途径,然而调解也未成功。
2、由于合同无仲裁条款且未达成仲裁协议,小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提供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进行审理判决。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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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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