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向发包方要
工资:
按法律规定,发包方要在没结清的
工程款里,对干活的人负责。
包工头没付工资,工人能找发包方要。
2.找施工总
承包企业:
他们对
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可让其先把工资结清,之后他们再去追偿。
3.投诉到
劳动监察部门:
他们有权责令单位付工资,会检查企业,督促给钱。
4.
申请仲裁或
起诉:
准备好合同、考勤、
欠条等
证据,用这两种方式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等多名工人受包工头小胡雇佣,在某工程项目中工作。工程结束后,小胡却突然跑路,未支付工人工资。工人们找到发包方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支付工资,发包方称已将工程款支付给小胡,不应再承担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则表示应由小胡负责,拒绝先行清偿。于是,工人们陷入不知如何
讨薪的困境。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发包方应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若发包方确实未结清工程款,小朱等工人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工资。
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
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所以小朱等人可以要求其先行清偿工资,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向包工头追偿。
3、小朱等人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可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并督促支付。
4、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小朱等人可准备
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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