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适用
数罪并罚的情况如下:
一是判决宣告前犯数罪,若
犯罪人被发现犯有不同
罪名的数罪,一般会先对各罪分别
量刑,再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最终
刑罚。
二是刑罚执行中发现
漏罪,在
判刑后、刑罚执行完前,若发现罪犯还有没判的罪,要对新罪判决,前后判决刑罚按原则合并,已执行刑期算入新刑期。
三是刑罚执行中又犯新罪,判刑后、刑罚执行完前,罪犯又犯罪的,对新罪判决,将前罪未执行刑罚和后罪刑罚按原则合并。
案情回顾:小朱因
盗窃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1年后,
司法机关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罪。同时,小朱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
伤害罪。对于小朱如何量刑,各方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按新发现的诈骗罪和新犯的故意伤害罪分别单独量刑,也有人认为应依据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案情分析:1、小朱在判决宣告前除盗窃罪外还犯有诈骗罪,属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
诈骗罪定罪量刑,再与盗窃罪依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2、小朱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漏罪(诈骗罪),应当对诈骗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的1年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3、小朱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故意伤害罪),应当对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把盗窃罪没有执行的2年刑罚和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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