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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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仍然生产、销售。若出于过失,则不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犯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这些犯罪分子直接参与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销售假药的行为,但为销售的假药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提供资金、账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为销售假药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服务,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等。若是对销售假药从犯的认定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从犯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这些犯罪分子直接参与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销售假药的行为,但为销售的假药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提供资金、账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为销售假药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服务,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等。若是对销售假药从犯的认定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销售假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法律上如何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