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非盈利性复印书本算盗版侵权行为吗
时间:2025.06.14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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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非盈利性复印书本是否属于盗版
侵权行为,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2.要是复印书本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况,便不构成
侵权。
例如,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少量复印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同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些都属于合理使用。
3.然而,若复印数量较多,超出了合理范畴,即便没有盈利目的,也可能
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等权利,属于盗版侵权行为。
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界限内,一旦超出此界限,就存在侵权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为准备考试,想复印一些学习资料。他到复印店复印了大量的专业书籍,这些书籍都是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复印店老板小胡没有多想就为其复印。之后,书籍的
著作权人小丽发现此事,认为小朱和小胡的行为构成盗版侵权,小朱则觉得自己是非盈利性复印,不构成侵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非盈利性复印书本是否属于盗版侵权行为,要依据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况。小朱复印书籍若出于个人学习目的,但复印数量较多,超出了合理范畴,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2、虽然小朱没有盈利目的,但超出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界限,就存在侵权风险。小胡作为复印店经营者,未对复印数量等情况进行合理审查,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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