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怎样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时间:2025.06.14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1.施工企业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有多种措施。
做好证据留存很关键。
要留存好施工合同,它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
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变更单也不能少,记录了工程实际变动情况。
验收记录是工程合格的证明,往来函件则能体现双方沟通内容。
这些证据能确保自身权益有依据。
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
若发包人逾期付款,施工企业有权依据合同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等,这是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
可通过发函催款
书面形式清晰写明欠款金额、付款期限等,保留好送达凭证。
这样能给发包人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付款。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行使法定权利。
比如依据《民法典》,在满足条件时,对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一般是六个月,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
还可通过诉讼仲裁追款,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所在的施工企业与小丽代表的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完成工程后,小丽方却拖欠工程款。小胡企业留存了施工合同、施工中的签证与变更单、验收记录以及往来函件等证据。他们按合同约定向小丽方提出支付逾期违约金,还发函催款,但小丽方仍未付款。双方协商无果,小胡企业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权益。

案情分析:

1、小胡企业留存的施工合同、签证、变更单、验收记录和往来函件等证据,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程实际变动、工程合格情况及沟通内容,为其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依据。
2、按合同约定,小胡企业有权要求小丽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发函催款并保留送达凭证,是给对方施压的有效方式。若协商不成,小胡企业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民法典》对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追款。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不同级别的企业可承包工程范围不一样。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 更多>>
  • 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重视签证管理,签证对施工...... 更多>>
  • 企业拖欠工程款的处理: 1、通过电话和函件收取。 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 2、亲自到对方企业领取;...... 更多>>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特约专家律师团成员,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的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核心CBD(原李嘉诚办公室)。我所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为特色,凝聚了一批毕业于国内外顶级法学院校的优秀律师人才、法律专家学者。不仅理论功底扎实,且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师通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与传承、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均有深度研究和实践操作。 此外,师通律师团队秉持庭上争先机,庭下谋共赢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发掘和开启机遇,我们凭借卓越的谈判技巧、出色的庭辩能力、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不止步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意见,策划并实施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力求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温度创胜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诉讼成本和潜在风险。出色的案件办理能力和较高的胜诉率受到客户的认可,被评为胜诉率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