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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配偶网婚能按重婚起诉索偿吗

时间:2025.06.1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24人
律师解析:
1.网婚若未在现实中构成重婚形式,但配偶一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在网络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婚姻关系”,就可能构成重婚。
2.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含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重婚。
若能证明配偶网婚行为符合事实上重婚构成要件,像对外宣称是夫妻、有共同网络社交痕迹显示以夫妻相待等,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重婚诉讼
3.一旦重婚成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针对因重婚导致的财产损失等;
精神损害赔偿依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精神伤害等因素综合判定。
比如,若能找到双方在网络上公开以夫妻相称的聊天记录,以及共同参与网络夫妻活动的记录等作为证据。
而物质损害赔偿可能涵盖因对方网婚行为导致家庭财产不合理支出等情况。
精神损害赔偿则会考量对方网婚对无过错方心理造成的创伤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丽长期在网络上与小胡以夫妻名义稳定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二人在网络社交中对外宣称是夫妻,还有共同参与网络夫妻活动的痕迹。小朱发现后,收集了双方在网络上公开以夫妻相称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重婚诉讼,并要求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重婚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重婚,小丽虽未在现实中构成重婚形式,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在网络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符合事实上重婚的构成要件,若证据充分,重婚可成立。
2、一旦重婚成立,小朱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因小丽网婚行为导致家庭财产不合理支出的物质损害赔偿,以及考量小丽网婚对小朱心理创伤程度等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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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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