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5月,是致力于维护拆迁户权益的法律服务平台,专注服务于拆迁户,帮助拆迁户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大批来自各大知名高校的优秀律师,现拥有140名专职征拆资深律师全国办案,其中38位律师征拆执业年限超过10年以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海淀区先进党组织,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京平承办全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足迹遍及除港澳台之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深受委托人信赖。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以其广博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京平律所聘请了在国内外法学理论及实务领域享有声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以及参与制定第一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立法工作的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松年教授担任专家顾问,并到京平授课;不仅如此,京平律所还建立了每周一期的培训体系,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执业水平,也为面对疑难案件时展开研讨、群力群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京平律所还邀请来自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各级法院的在职和退休的行政庭庭长,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互动,更加准确地掌握了行政诉讼的立法动态、立法背景和法官审判的思路。 京平律所相继出版《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商业用房拆迁维权指南》和《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等拆迁维权图书,总结了京平拆迁律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维权技巧,对近年来征地拆迁相关的立法和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图书体现了很强的实务指导性,将征地、拆迁的流程以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并用拆迁户所熟悉并且容易接受的语言进行编写。三本专著对拆迁户所关心的安置补偿、强制拆迁、评估等内容安排了专门的板块进行阐述。并有结合有针对性的京平实操案例进行解说,让读者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参考其他人相似的经验,找到自己问题的解决策略和信心。 京平拆迁律师不畏强权、严谨敬业,时刻坚守律师的指责和使命,不忘委托人的嘱托。在2017年,发生了两次律师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薛正懿律师在四川泸州开庭之后一小时内,被近十名男子抢走装有案卷证据材料的背包;顾冬庆、王志伟律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后,20名左右不明身份人员公然围殴两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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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侵占他人土地的法律后果凡诸如未获官方许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许可而非法占据土地者,应被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归还所占据的土地。若有违反土地资源总体规划而擅自将农用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者,则需限定期限内拆除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立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务必使土地恢复原貌。对于那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应对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立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罚款。

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赔偿标准擅自侵占他人物业应按土地原本用途进行补偿。未经授权擅自占据他人物业之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勒令主动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而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可依法没收所占建筑物,同时可对违法者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侵吞集体土地者,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归还,并视情节罚款、恢复土地原状等。若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对未经批准或欺诈手段占有土地者,应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用途。符合规划的新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被没收,并可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超出法定许可范围或额度占用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未经同意擅自侵占他人土地,属于非法侵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私人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属个人,他人不得无偿滥用。遇到争端,可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也可自行协商或请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同时,也可以寻求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调解。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效,双方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了多种选择,以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