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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了怎么追讨

时间:2025.06.1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94人
律师解析:
追讨失踪债务人债务,可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按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债权人可申请。
之后由财产代管人用失踪人财产偿债。
二是若有保证人,让保证人担责;
抵押物,依法处置受偿。
三是收集债务人财产线索,待其出现或发现财产时追讨。
四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发现财产就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给小胡一笔钱,借款到期后小胡却失踪不见。小朱为追回欠款,向小胡的保证人小李索要,小李认为自己的保证责任已过拒绝承担。小朱又想处置小胡此前用作抵押的车辆受偿,但遭到小胡亲属阻拦,称车辆是家庭共有财产不能随意处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债务。小朱可申请宣告小胡失踪,要求财产代管人用小胡财产偿债。
2、若保证有效期内,小朱有权要求保证人小李承担保证责任。若小李认为保证责任已过,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3、对于抵押物,若该车辆确为小胡合法抵押,小朱可依法处置受偿。小胡亲属阻拦无合法依据。此外,小朱还可收集小胡的财产线索,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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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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