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执行申请时限——即两年,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时效性设定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应履行期间的最终截止日期起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须分期履行的,则需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则需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

仲裁裁定生效后,若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需在履行期届满次日起的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哦。计算方式根据裁决内容来定:如果裁决中有明确期限,就从期满次日开始算;如果是分期履行,每期期满次日都要分别计算;要是裁决中没有明确期限,那就从仲裁生效日开始算。所以,一定要在时效内申请,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哦。

案件逾两年未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将失效,法院不再受理。即使判决有效,逾期后也无法再提交执行申请。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及时咨询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关于执行期限超过两年且未达成和解的问题,若期间有追讨行为,可视为诉讼时效中断。提供相应证据,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若期限内无申请或有效中断,将失去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时限为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完成日起2年,分期履行的自每次义务最后一日算起,未规定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民事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或裁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算起。如分期履行,则从每次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件发布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