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债权性质,普通债权在
破产程序按法定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是职工债权、
社保及税款债权,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2.若破产财产够还所有债,债权可能全要回或部分要回;
若不够,普通
债权人可能按比例受偿或无法获偿。
3.建议尽快向法院申报债权,提交相关
证据。
法院会统一处理,依财产状况和清偿顺序确定能要回多少。
案情回顾:小朱曾借款给一家公司,该公司如今面临破产。小朱想知道自己能否要回借款。
公司破产财产需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还有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等要清偿。小朱不清楚自己作为普通债权人,在公司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能否拿回自己的钱。
案情分析:1、若小朱的债权为普通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应按法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会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2、若公司破产财产足以清偿包括小朱债权在内的所有债务,小朱有可能全部或部分要回钱。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普通债权人可能只能按比例受偿,甚至无法获得清偿。小朱应尽快向法院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债权存在及金额等情况,法院会统一处理并根据破产财产状况和法定清偿顺序确定其受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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