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下和解后撤回
强制执行申请,从法院裁定准许撤回那一刻起就生效了。
2.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法院会出裁定。
裁定准许撤回,
执行程序就暂停。
3.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一般要重新
起诉,不能直接恢复原执行程序。
4.和解协议有
合同效力,约束双方。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追究其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债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小朱随后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小李分阶段还款。小朱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裁定准许。然而,小李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便不再履行和解协议,小朱不知是恢复原
强制执行程序还是重新起诉。
案情分析:1、自法院裁定准许小朱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时,该撤回即生效,执行程序告一段落。
2、由于小李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小朱通常不能直接恢复原强制执行程序,而是需重新起诉。
3、和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有约束力。小朱有权依据和解协议追究小李的
违约责任,可通过
诉讼等方式要求小李履行协议义务或承担
赔偿责任。因此,小朱后续应密切关注和解协议履行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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