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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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销售假药价值为1万元的普遍处罚措施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这是由于企业已经意识到了所销售的产品属于假冒品牌,因此,对于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要求销售方增加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在此种情况下,法律规定需按照商品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来计算赔偿金额,若费用不足500元人民币,则应将其增加至500元人民币。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根据药品的有毒物质和对的健康人造成的伤害量刑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法律对生产和贩卖假药行为零容忍,不论涉案金额多少。凡涉及含有超标有毒有害成分、无效成分导致治疗延误、标注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或缺乏急救必需成分的假药,均构成刑事案件,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假药罪,被告最高可判三年刑(有期或拘役),严重威胁公共利益或致人死亡等情节,刑期升至十年以上,死刑。犯罪行为包括生产商和销售商制售假药,明知假药有害仍故意为之。不知情者不承担销售假药罪责。

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质药物是严重违法行为,涉及直接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十年内禁止参与药品产销。触犯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受到短期至长期监禁、罚款、没收财产等处罚。若致人死亡或情节恶劣,将面临十年以上监禁等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