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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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以及行政拘留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强制措施所涉及的对象及问题各有其独特性,其中,刑事拘留是针对那些可能触犯了刑法的行为进行的,而行政拘留则主要是针对那些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的惩罚。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拘留并不能直接转变为行政拘留。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倘若需要对被拘留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更改,通常都是由于该名被取保候审者身处异乡、更名换姓等多种因素所引发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这样的状况应当交由执行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立即进行身份信息的更新,并且要将此变动通知到相关的司法机关。

变更取保候审之拘留人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解释,将取保候审转化为逮捕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首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意图实施自杀、逃脱等行为,规避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对其进行调查和审查;其次,被取保候审之人可能会故意毁坏、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证人干扰证言的真实性,从而对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产生重大影响;再次,被取保候审者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或乡村,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或者在两次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境;此外,如果被取保候审者在传唤时未能到案,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在两次传唤后仍未到案,也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最后,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故意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样需要面临逮捕的处罚。另外,对于那些原本应该予以逮捕,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哺乳期无法执行逮捕的人员,待病情痊愈或哺乳期结束后,也应依法采取逮捕措施。

取保候审变更为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在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侦查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转为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当事人的居住环境中或实物所在地发现了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证据;其次,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是正在逃避司法追责;再者,犯罪嫌疑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与他人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变更取保候审为刑事拘留的合法性问题刑事拘留并非指的是刑事违法行为本身,而仅仅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手段予以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在开展侦查活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地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以便于应对紧急状况下的现行犯罪行为。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以示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