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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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欺诈性购房行为的法律追责分析首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采取民事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投诉之前,消费者应当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产销售过程中出现销售欺诈行为的界定如下:在销售现房的过程中,蓄意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住房伪装成合格乃至优质住房来招揽顾客;在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住房实际使用面积,以期获取暴利;或者是,将一般的合规住房冒充为优质工程项目,借此方式诈骗并额外收取优质工程费用。

在进行房地产购买活动的过程中,极有可能遭遇种种狡诈手段的骗局。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作为当事人应该具备行使合同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以及追回误收款项等多项权利的技能和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其中有一方采取了欺诈性的手段,导致另一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某些损害自身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到欺瞒伤害的那一方便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或者由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些不合法的法律行为。

要评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涉嫌欺诈,可从以下方面考虑:房产是否通过验收、销售过程中是否隐瞒实际状况、售价是否虚报、是否使用广告等渠道进行不实陈述和夸大宣传。这些方面若存在问题,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在房地产交易中,部分开发商可能采取欺诈手段,如隐瞒房产抵押或已售情况,或一房多卖,甚至虚构商业物业投资项目骗取投资。这些行为均属违法,购房者和投资者应保持警惕,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