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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的时效性有多长

时间:2025.06.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
2.三年内,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申请仲裁等,会使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3.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因此,有纠纷应及时维权,防止超时效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小丽,双方签订合同,小丽支付部分房款后,小朱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交房。小丽当时并未主张权利。三年后,小丽得知自身权益受损,欲起诉小朱。小朱则认为已过诉讼时效,拒绝履行交房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丽得知权利受损后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起算点。
2、若在这三年时效内小丽向小朱提出履行请求、小朱同意履行义务、小丽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小丽的申请决定延长。小丽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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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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