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存在《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若不存在,如不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无
虚假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合同一般有效。
(二)查看转让方情况,若
签订合同时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在
诉讼前已取得,合同有效。
(三)考虑地方政策,转让行为违反地方政府
期房限转政策等规定,合同不一定无效,但可能受行政限制。
(四)留意合同约定,若合同约定转让以开发商同意为条件,未获同意可能影响
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预售
商品房再
转让合同,转让方小朱在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小李后来得知该地区有期房限转政策,且合同约定转让需开发商同意,但小朱未获同意,小李因此质疑合同效力,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若不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等无效情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合同一般有效。本案中,需审查是否存在这些无效情形来初步判断合同效力。
2、小朱在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若其在诉讼前已取得,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3、该转让行为违反了地方政府期房限转政策,虽合同不一定无效,但可能会受到行政限制。
4、合同约定转让以开发商同意为条件,小朱未获同意,这可能影响合同效力,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及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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