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未统一赌博“
数额巨大”认定标准,多在司法解释和各地司法实践体现。
像赌博罪,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3万以上或赌资累计5万以上,算
聚众赌博。
2.开设赌场罪里,抽头渔利累计3万以上,或赌资累计30万以上,属
情节严重。
3.
治安管理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数额巨大”,各地裁量不同。
如上海规定,个人赌资100元以上,算赌资较大。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小丽四人经常聚在一起赌博。一段时间内,他们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6万元。警方接到举报后将他们抓获。在处理过程中,对于是否应按赌博罪对他们进行
刑事处罚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累计6万赌资符合聚众赌博情形应按
犯罪处理,也有人觉得未达到当地治安管理层面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应按
治安案件处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聚众赌博情形,本案中四人聚赌赌资累计6万,满足此条件,从
刑法角度有构成赌博罪的可能。
2、但在治安管理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数额巨大”,各地裁量不同。需进一步结合当地对于赌资数额认定标准,判断是否仅能按治安
案件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