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请后要注意跟踪进展,可在五日后联系法院确认对方当事人是否收到相关材料。
(二)对方当事人收到材料后,应重视并在十五日内认真准备和提交书面意见。
(三)当事人在提交再审申请三个月后可询问法院审查结果,若法院以特殊情况延长审查,可要求法院说明延长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
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
二审小朱均
败诉。小朱不服,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按规定五日内发送给小李。小李在十五日内提交了书面意见。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法院仍未给出是否再审的裁定。小朱认为法院超出了三个月审查期限,而法院称因案件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已获院长批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应在五日内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需在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在此案中,法院和小李均按规定完成了各自的程序。
2、法院虽超出三个月未作出裁定,但称因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延长,由于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延长并无明确时长限制,所以法院的做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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