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首先要做的是尽力寻找债务人的下落。2、如果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的下落,可以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3、如果债务人被判决偿还欠款,但是仍然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再详细了解一下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追讨债务。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途径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途径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