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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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转账记录,无借条是否可行仅凭借银行转账记录而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诉讼。然而,仅仅依靠转账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出借方与受贷款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此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尽可能收集其他能够证实借贷关系的相关凭证资料,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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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转账记录追偿钱款,难度较大,但并非完全不可能。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需要与其他事实相结合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能够证明转账是基于借款、不当得利等需要偿还的事由,那么法律追索的成功率会提高。反之,如果转账性质模糊,且对方有合理的反驳理由(如赠予),那么追讨的难度就会加大。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转账凭证形成的借款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这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仅有转账记录的话,被告若否认该转账是借款,而是赠与、还款、买卖等其他法律关系或原因,原告就要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

仅持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为欺骗性犯罪。转账记录只是表明资金的流动,不能作为判断欺诈的唯一依据。要构成欺诈,需要满足通过虚假陈述等手段骗取公私财产达到一定标准的条件。然而,要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需要综合考虑欺诈意图、手段以及受害者是否因受骗而放弃财产等多个因素。因此,不能仅仅凭借转账记录就轻易判定为欺诈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