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对于
侦查机关而言,在不
批捕后继续侦查时,要着重围绕
逮捕条件收集证据,如证明有
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等。
同时要合理安排侦查时间和资源,提高侦查效率。
(二)当面临检察院退侦时,侦查机关要严格按照检察院提出的
补充侦查提纲,对犯罪事实、
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补充,明确补充侦查的重点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案情回顾:小许因涉嫌一起
盗窃案被侦查机关
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认为小许犯罪
事实清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捕决定,但要求侦查机关继续侦查。侦查机关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这应算正式退侦。而检察院则坚持不批捕后继续侦查不算正式退侦,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不批捕决定后继续侦查,是因现有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侦查机关处于
侦查阶段,目的是判断是否达到
逮捕标准。在本案中,检察院不批捕要求继续侦查,正是基于证据未达逮捕标准,处于侦查环节。
2、退侦是检察院在
审查起诉阶段,因犯罪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等情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以达
起诉标准。本案未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所以不算正式退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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