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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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关于强奸罪的未遂案件的量刑,相较于已构成事实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确实会有所减轻,但是具体的刑罚期限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情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未能得逞的犯罪者,可参照已经得逞的罪犯,予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就强奸罪(既遂)而言,其法定的刑事责任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未遂能否作为减轻情节强奸未遂乃指实施犯罪已着手进行,但因罪犯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实现其目的的犯罪行径。对于这类犯罪分子,法院可参照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予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然而,若是犯下强奸罪,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情节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强奸罪未遂的情况,法律同样会严惩。一般来说,犯罪者会因既遂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通常,强奸罪既遂会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但未遂的话,可能在三年以下,具体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犯罪手段和实际后果等。

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因自身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属于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妇女、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受害者不满14岁的,要从重处罚。有六种严重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未遂的量刑会从轻,具体刑期要综合手段、情节、危害结果等因素来判断,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审理强奸罪时,会考虑未遂情节,但能否减轻处罚需结合案件判断。已完成的强奸未遂指行为人已实施犯罪但未达目的,而未完成的是因外界因素未能完成整个行为。此外,还需区分可完成和无法完成的强奸未遂。若犯罪嫌疑人满足从轻条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获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