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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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即使获得取保候审,检察院仍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或新证据,检察院可能会决定逮捕。人身保护令也不是终点,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和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控制以保障诉讼程序,可能会发出逮捕令。

检察院签发逮捕令并不意味着嫌疑人一定会被定罪。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和案情可能会发生变化。经过深入调查和公正审判,如果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或者证明嫌疑人是清白的,他们可能会被免于罪责,最终被宣告无罪。因此,逮捕令只是一个程序步骤,而不是定罪的必然结果。

逮捕令发出后,嫌疑人还是有机会取保候审的,但机会确实不大。能不能取保,得看具体情况,比如有没有新证据显示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嫌疑人的健康状况怎么样。做决定的时候,得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还有嫌疑人的表现。

检察院逮捕后,保释难度通常较大。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案情发生变化,比如出现新证据表明社会危害性减弱,或者有特殊情况,那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不过,逮捕决定一般意味着社会危害性高或者案件严重。

签署认罪认罚书可获从宽处理,包括实体减轻和程序简化。轻微案件且被告人认罪认罚可采用简化程序,重大案件仍需正常程序。若被告对程序有异议或不适宜简化,将转为普通程序。此为程序上的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