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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银行拒贷我应该如何解决

时间:2025.06.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借名买房遇银行拒贷,可按以下办法解决:
若因出名人信用问题拒贷,可和银行沟通换贷款人
材料不足则补充资料再申请。
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控因素拒贷,按合同约定协商解约,出名人退还已付款项;
合同无约定,按公平原则处理。
若因借名人自身问题拒贷,借名人违约,需担责,可协商找其他融资渠道或协商解约并赔偿

案情回顾:

小许欲买房但不具备购房资格,便与有资格的小胡达成借名买房协议。小许支付部分款项后申请贷款,却遭银行拒贷。小许认为可能是小胡信用问题导致,小胡则称或许是小许收入证明不足。双方就如何解决贷款问题及后续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经查明是小胡信用问题致使拒贷,小许可与银行沟通更换贷款人。
2、若因小许收入证明等材料不足,小许应补充完善相关证明资料后再次申请。
3、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拒贷,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解除借名买房协议,小胡退还小许已支付款项;若合同未约定,可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4、若因小许自身问题被拒贷,小许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可与小胡协商解决方案,如寻找其他融资渠道完成购房,或与小胡协商解除协议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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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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