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时写被告单位地址是否可行要分情况。
若能有效送达文书且能联系到被告,写单位地址没问题,法院会按此地址送达
传票等。
2.若单位地址无法
保证被告收到文书,如被告离职、单位不配合,就不宜只写单位地址,建议同时提供户籍或
经常居住地地址。
3.被告下落不明时,法院可能公告送达。
为顺利推进
诉讼,应提供准确、有效送达的地址。
案情回顾:小许起诉小李,在填写被告地址时犯了难。小许知道小李的单位地址,但不确定能否有效送达诉讼文书。小许想只写单位地址,可又担心小李已离职或者单位拒绝配合送达。小许纠结是否要同时提供小李的
户籍地址,遂向法院咨询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若能确保小李的单位地址可有效送达诉讼文书,且能联系到小李,那么小许写单位地址是可行的,法院会依据此地址向小李送达传票等文书。
2、若单位地址不能保证小李收到文书,如小李已离职、单位拒绝配合送达等情况,就不宜只写单位地址,小许应尽量同时提供小李的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地址。若小李下落不明,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所以为顺利推进
诉讼程序,小许应提供准确、能有效送达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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