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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可以委托别人吗

时间:2025.06.09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1.房屋拆迁能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法律,民事主体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委托时要签书面合同。
2.委托合同应写清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像协商补偿、签协议等)、权限和期限等。
3.委托人要让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活动,若受托人越权致损,需担责。
部分情况可能需对合同公证,保障委托真实有效。

案情回顾:

小许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处理自家房屋拆迁事宜,便委托好友小胡办理。二人签订了书面委托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委托权限。小胡在与拆迁方协商时,擅自做主签订了一份补偿较低的拆迁补偿协议。小许得知后,认为小胡超越权限,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要求小胡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许委托小胡处理房屋拆迁事务符合法律规定,但应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相关内容。
2、本案中委托合同未明确委托权限,小胡擅自签订补偿较低协议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超越权限。若小胡超越权限行事给小许造成损失,小胡需承担赔偿责任
3、为保障委托的真实性和效力,在类似委托处理房屋拆迁事务中,可考虑对委托合同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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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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