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破坏
公共财产坐牢后仍需
赔偿,承担
刑事责任不能免除
民事赔偿责任。
按法律,
犯罪行为致
被害人经济受损,除
刑事处罚外,
犯罪分子还得
赔偿损失。
2.接受
刑罚是对犯罪的制裁,赔偿损失是承担
民事侵权责任,用以弥补受损方
经济损失。
3.即便服刑结束,民事
赔偿责任仍在,受损方可用
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
侵权人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为发泄情绪,故意破坏了路边的公共健身器材。经鉴定,器材损失价值较高,小许的行为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被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服刑期间,相关部门要求小许对被破坏的健身器材进行赔偿,小许认为自己已经坐牢接受了惩罚,不应再进行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小许破坏公共财产构成犯罪,服刑是对其犯罪行为的
刑事制裁;而赔偿公共
财产损失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用于弥补受损方的经济损失。即使服刑完毕,民事赔偿责任依然存在,相关部门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小许赔偿。所以,小许坐牢后仍要对造成的公共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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