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羁押期限是
司法机关关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期限,并非必须满多久。
2.
侦查阶段,一般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可延1个月;
交通不便等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可再延2个月;
可能判10年以上
刑罚的还能延2个月。
3.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1个月,重大复杂案可延15日;
补充侦查限2次,每次1个月。
4.审判阶段,
一审一般2个月,最迟不超3个月,可能
判死刑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可延3个月。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关押。在侦查阶段,起初按照一般情况,羁押期限为2个月,但案件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了1个月。之后,由于案件属于交通不便地区的
犯罪集团案件,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原本羁押期限为1个月,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了15日,且进行了2次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进入审判阶段,一审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可小许的案件可能
判处死刑,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了3个月。小许认为
羁押时间过长,质疑司法机关是否
超期羁押。
案情分析:1、在侦查阶段,司法机关依据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又因案件属于交通不便地区的犯罪集团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符合侦查阶段羁押期限的规定。
2、审查起诉阶段,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15日,且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也在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期限的规定范围内。
3、审判阶段,因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3个月,同样符合审判阶段羁押期限的规定。所以司法机关并未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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