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税务机关追征期因情形而异:
若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3年内可要求补缴,不加收
滞纳金。
若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10万元以下,3年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10万元以上,追征期延长至5年。
对
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征相关款项不受期限限制,可无限期追征。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一家店铺,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发现小许存在未缴税款情况。经调查,一部分是因税务机关计算错误导致小许少缴税款;另一部分是小许自己计算失误少缴税款,数额超过10万元。同时还发现小许存在偷税行为。小许认为税务机关不能对很久以前的税款进行追征,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小许少缴的税款,依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小许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2、对于小许因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且数额超过10万元的税款,税务机关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可延长至5年。
3、对于小许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的税款、滞纳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可无限期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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