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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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为原告,则需在第一次裁判不准予离婚判决书宣告生效后的第六个自然月方可提出申请;而如系由第一次裁判中的被告方作为此次诉讼的原告,则不受上述时限之制约。一般而言,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都应遵守该六个月的时效规定。具体而言,这六个月的时限从法院作出裁判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之日起次日便开始计算。

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六个月期限如何计算问题关于第二次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所需的时间,需从裁决结果宣判不允许离婚或者调解达成和谐协议之后的那段为期六个月的期间结束之后才可提出申请。而就第二次提交离婚诉状的具体时间而言,在被申请人收到法院在判决中判定不能离婚的裁定书后经过15天的时限,同时双方当事人均未行使上诉权的情形下,该裁决方正式生效;这之后还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期方可进行。

当人们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等待法院裁定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解生效满6个月后才能进行。这6个月被称为冷静期,其目的是鼓励双方反思自己的决定,并尝试挽回婚姻。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或充分的理由,再次起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以促使双方更加慎重地考虑自己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国法律,要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离婚申请被否决了,或者调解协议生效了,那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他们就只能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了。要是六个月内又要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除非有新情况或者是有足够的理由。这个规定的目的,其实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期,让他们有机会去修复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原告需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但是,如果出现新的事实或法律原因,或者被告提出离婚,那么时间限制可以适当放宽。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婚姻的稳定,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