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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有啥法律规定

时间:2025.06.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58人
律师解析:
(一)购房者若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条件,条件达成时可直接解除。
(二)若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如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催告后仍未履行等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开发商,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四)若开发商对解除有异议,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五)合同解除后,没履行的部分不用再履行;
已履行的,购房者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情回顾:

小许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件。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小许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小许遂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开发商对此有异议,认为小许无权解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例中,双方未约定解除条件,不适用约定解除。但开发商未按约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小许有权解除合同。
2、小许已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开发商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部分,小许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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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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