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开庭原告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吗

开庭原告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可以吗

时间:2025.06.08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21人
律师解析:
1.仅持有证据复印件风险大。
按证据规则,不能和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若对方认可或有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复印件才可作定案依据。
2.开庭时,若原告只提供复印件,被告可能质疑其真实性,法院一般会要求出示原件核对。
若原告无法提供且无其他证据,法院可能不采信。
3.原告最好提供证据原件,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要准备辅助证据增强复印件证明力。

案情回顾:

小许起诉小李偿还借款,开庭时小许仅向法院提供了借条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小李对借条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法院要求小许出示借条原件进行核对,小许表示原件丢失,且没有其他证据能佐证该借条复印件的真实性。

案情分析:

1、根据证据规则,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小许仅提供借条复印件,小李又对其真实性存疑,在此情况下,该复印件存在较大风险。
2、小许无法提供借条原件,也没有其他辅助证据来增强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法院可能不会采信该借条复印件。因此,原告在诉讼中应尽量提供证据原件,若无法提供,需准备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的真实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