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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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交通事故后,若责任方未能按责承担起医疗费用垫付的义务,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和解决:首先,若该起事故的责任人已经购买了相关的保险服务,诸如第三者商业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在此种情况下,便可由其相应的保险机构先行对伤亡方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支付或部分支付。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事故中,如需垫付医药费,可直接向责任方索取,未归还可法律追偿。无过错方垫付后,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有权向责任人追偿。责任方无提前支付义务,交警调解不成,受害方可申请财产保全扣押车辆及财产。伤者也可行使索赔权,法院会责令责任人赔偿。无论责任方是否垫付,伤者都应积极治疗,避免错过最佳时机。

面对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受害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提起民事诉讼追讨赔偿金;2. 请求交通警察协调处理;3. 在警方暂扣车辆时,经许可从提车定金中提取医药费用;4. 若肇事车辆有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5. 考虑自行垫付以避免延误治疗。以上方案供参考。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有义务为伤者支付医药费。根据法律,若机动车造成受害人身心受损并负全责,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补充。肇事者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垫付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