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对被告人实施刑事拘留满三十七日后,公安机关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逮捕。倘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或者认定其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而未予批准逮捕,那么这名被告便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相反地,若得到充分的证据予以印证,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则该案将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取证,后续程序发展为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中,对于被拘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拘留期限的计算是从犯罪嫌疑人实际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拘留期结束为止,整个过程涵盖了所有的法定节假日在内。在这个期间,负责案件侦办工作的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确定其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是否有必要依法对其实施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最长期限为37日(此期间亦包括侦办部门向司法审查部门呈请批捕的程序时长)。在这段期间内如若公安机关方面认定缺乏充足的证据或对此案并不具备逮捕必要条件,嫌疑人员有望得到释放处理。然而,是否确实释放以及何时释放则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决定。全过程均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和要求。

在决定是否允许取保候审时,必须依据相应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量,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者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所涉嫌罪行的整体恶劣程度等等诸多方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为37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3天,然后申请检察院批准延长,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再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可以再延长30天。检察院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