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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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若一方被证实婚内有外遇且育有私生子,虽然这不算违法行为,但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通常会得到更多的权益和优待。这是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婚姻忠诚原则,给受害方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法律通过财产分配的倾斜,来间接制裁过错行为,同时保护受害者。

在离婚之后,如果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忠行为,且已经有了子女,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并提出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出轨行为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严重违反和伤害。

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姓氏,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否则,单方面更改是无效的。如果有一方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给孩子改名,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命名权,同时也维护了孩子的权益。这项政策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在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时,首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意愿和成长环境。未满两岁的孩子一般优先由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裁决;八周岁以上孩子有权自主选择。无论由父亲或母亲抚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永不改变。

具体情况应视个体而定。若仅涉及婚外情且孩子出生为意外,则不存在违法行为,但会面临社会舆论谴责。若女性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子,则构成重婚罪,可能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