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若
家属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可以
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二)关注检察院审查
逮捕的进展,通过律师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走向和可能的结果。
(三)若
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条件,可通过律师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15天后,小何未被释放,案件转至检察院。小何家属认为
拘留时间已到应释放小何,而公安机关认为小何符合延长
拘留提请审查
批准逮捕的条件,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应在3日内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本案中公安机关在15天后将案件转检察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
2、检察院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小何会继续被
羁押;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这说明案件性质相对严重,警方认为有继续侦查及采取更严厉
强制措施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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