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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质量差谁负责

时间:2025.06.0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1.精装房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因情况而异。
保修期内,开发商担责,有质量问题可要求其维修整改、赔偿损失
2.若因施工单位问题,开发商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因材料供应商问题,开发商也能追责
3.业主发现问题,要及时拍照录像留证,书面通知开发商维修。
若其拖延拒绝,业主可自维后起诉索赔。

案情回顾:

小何购买了一套精装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墙面脱落、地板空鼓等质量问题。小何认为开发商应承担责任,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但开发商称可能是施工单位或装修材料供应商的问题,拒绝承担责任。小何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交付的房屋负有质量保修义务。本案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处于保修期,小何要求开发商维修、整改及赔偿损失合理合法。
2、若确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若因装修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导致,开发商在担责后也能向供应商追责。小何应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保留证据,并书面通知开发商维修。若开发商拖延或拒绝,小何可自行维修后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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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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