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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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侦查机关提请批捕之逮捕对象未能满足逮捕之法定要求或具备以下任一情况时,针对此种情况,人民检察院有权且有必要做出不批准逮捕之决策或是暂缓执行逮捕:倘若行为人所实施的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微小,无法被归类为犯罪;又如事实模糊纷杂,且获取的证据量严重不足难以支持起诉或定罪处罚,此等情况均应视为不可批准逮捕的范畴或者不主张执行逮捕。

民事诉讼立案时,虽然不强制提交证明,但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清晰诉求以及事实法律依据。立案主要是为了初步评估案件的受理情况。为了提高效率和胜诉率,建议在立案时提供一些基础证明材料,帮助机构全面了解案情。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违反法律规定,旨在破坏司法公正,主要针对公民人身权和司法机构执行权。犯罪行为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制造虚假证据,通常与当事人共谋。实施者限定于诉讼代理人,他们需明知该行为违法但仍故意为之。

遗嘱见证人需具备法律签署能力,无利益冲突,并理解遗嘱内容。他们是立遗嘱过程中的见证者和证明人,通常需两名以上公证员参与。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者,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处理上诉或申诉,若原判正确,则维持;若法规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则改判;案情不清或证据不足时,查明后改判或发回重审。取保候审不影响判决结果,旨在保障诉讼和被告人权益。无罪判决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取保候审不直接关联无罪判决,后者需综合评估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