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判决宣告后发现
漏罪,要按
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先对漏罪作出判决。
2.除
死刑和无期
徒刑外,把前后两个判决的
刑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确定执行刑期。
管制最高3年,
拘役最高1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最高20年,35年以上最高25年。
3.已执行的刑期算在新判决刑期内,即“先并后减”。
如前罪判5年已执行2年,漏罪判3年,在5-8年定刑期再减2年。
案情回顾:小何因犯
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其服刑2年后,
司法机关发现小何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罪这一漏罪。经审理,法院对该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于小何最终应执行的刑期,各方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应直接将两罪刑期相加后减去已执行刑期,有人则认为应按法律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确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应采用“先并后减”的数罪并罚原则。先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除
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在此案中,前罪判5年,漏罪判3年,总和刑期为8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为5年,所以应在5-8年确定刑期。
2、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小何已执行2年,那么在确定最终刑期后应减去这2年已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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