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主体:
一般达到承担
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犯罪主体。
2.主观方面:
存在故意心态,包含直接和
间接故意,也就是清楚行为会损毁文物,却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
3.
犯罪客体:
侵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4.客观表现:
故意实施损毁上述文物的行为,如捣毁、焚烧等,实施即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会
加重处罚。
案情回顾:小何为寻求刺激,明知某古建筑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仍故意用工具对其进行破坏,导致该古建筑部分墙体出现裂缝,部分装饰损毁。文物管理部门发现后将小何抓获,小何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只是小破坏不算犯罪。
案情分析:1、从主体上看,小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主体要件。
2、主观方面,小何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毁文物,仍实施破坏行为,属于故意的主观状态。
3、客体上,小何破坏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侵犯了国家文物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小何用工具破坏古建筑,使文物部分丧失其价值与功能,实施了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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