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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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还那些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当然,如果继承人直接说我不要这笔遗产了,那他也就不用管他爸妈留下的这些债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通常都是被告,他们得负责用遗产去还债。但如果继承人说我不要遗产了,那他就不用背这个债了。

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范围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他们以自己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为依托,通过非法手段直接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方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刑事犯罪。在实际操作中,决定上述主体身份的关键要素在于观察其是否具有对单位财产的绝对管理权、经手权利或者支配权。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问题,主要涉及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

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界定时,首要考虑的要素便是犯罪主体。该类犯罪的主体通常限定于特定的职业群体——即那些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担任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的雇员、管理层成员(例如经理或董事)等等。

在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案件中,行为人必须具备两个要素:其一,犯罪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职员;其二,行为人需要利用其在工作岗位上所拥有的职务权力,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中的"职场人士"并不仅限于正式雇员,还涵盖了临时聘用以及签订劳务合同的相关人员,然而却排除了国家公职人员这一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