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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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通常情况下,待嫌疑犯或被告方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是提供可靠的保证人之后,在不影响司法程序正常推进的基础上,便可无需羁押而在家中等候审判。一旦经过漫长的半年时光过后,若无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要求的行为,那么在大部分情形之下,将有可能按照既定司法流程继续进行下去。

在拘留期限届满一年之后且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形下,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再次审查与审判。通常而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搜集证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司法机关可以酌情决定继续对嫌疑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或者调整强制措施以及正式提起诉讼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取保候审相关条款的要求,比如定期向司法机构汇报个人情况、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对于涉及到盗窃罪的取保候审申请而言,主要的考察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嫌疑人事先被确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是在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乃至更重刑罚的情况下,如果为了保全其生命安全而实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治安风险,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考虑予以批准的;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考虑对其实行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生命健康造成进一步的威胁;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且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措施,意指在未对嫌疑人或被告采取拘留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其能够充分参与到相关的诉讼程序中来。就盗窃案件而言,其终局裁判往往取决于诸多要素,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涉案财物价值的大小以及被告人是否具备诚挚悔过之意等等。一般来讲,情节较轻的犯罪可能面临着管制、拘役或者罚金等法律制裁;而对于重大且严重的犯罪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有期徒刑的刑罚责任。

在涉及到盗窃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决定能否对嫌疑人采取保证金和保证人制度进行保护的重要依据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程度;(2)犯罪行为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威胁;(3)嫌疑人或者被告在面对指控时展现出的懊恼和忏悔之情;(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嫌疑人被判刑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刑期长短;(5)嫌疑人是否存在逃避司法审判的可能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