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提款是否构成犯罪在尚未知情并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协助他人取款的行为,一般而言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罪行。然而,若确实存在着可以构成诈骗罪行的充足事实条件,则将视为诈骗罪行的共犯参与者,其所面临的法律惩罚将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在没有预知的情况下,协助欺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如果应该察觉到却因为疏忽而没有察觉,或者已经知道风险但轻信可以避免,或者行为异常却没有警觉,那么就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虽然“不知情”不属于故意犯罪,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警觉义务,可能会被视为过失,从而面临法律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要是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例如诈骗,还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情况严重的,可能构成帮信罪,要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罚款。 判断这个罪的关键在于是否“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以及提供的协助是不是达到“情况严重”的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没有得到当事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属于侵犯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如果经过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洗钱罪可视为单位犯罪,涉及机构如公司、企业等若隐藏或掩盖特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单位采用多种手段掩饰犯罪收益,构成洗钱罪,情节严重者,单位将受罚金处罚,相关个人也将依法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