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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农村自建房和农田怎么分配

时间:2025.06.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97人
律师解析:
1.农村自建房分配:
建房审批手续上有夫妻双方名字的,房子是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
若一方婚前获批建房,婚后共同出资扩建,扩建部分为共同财产,可协商或评估后分割。
2.农田分配:
农村农田归集体,离婚不能直接分。
夫妻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收益权。
双方同属集体成员,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承包并补偿另一方;
一方不属于集体成员,承包经营权按集体规定和政策确定。
农田分配要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在农村生活。他们居住的自建房建房审批表上有两人名字。同时,二人还共同经营着村里分配的农田。后来两人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建房应完全归自己,农田也由自己继续承包;小丽则主张自建房应均等分割,农田自己也有使用收益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案情分析:

1、关于自建房,由于建房审批表上有夫妻双方名字,依据法律规定,该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所以小丽要求均等分割自建房的主张合理。
2、对于农田,农村农田属集体所有,夫妻双方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收益权。小朱和小丽都属同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离婚后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承包经营,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应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最终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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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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