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损失怎么计算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损失怎么计算

时间:2025.06.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30人
律师解析:
1.直接损失:
通常指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利息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
2.可得利益损失:
若房价上涨,房屋增值差价算在内。
买房时100万,解约时120万,20万差价可能就是损失。
3.其他合理支出:
中介费等因解约产生的费用也算损失。
损失计算要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还得有充分证据
有争议时或需专业评估鉴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后因开发商原因需解除合同,双方就损失计算产生争议。小朱认为,除已付购房款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外,因房价上涨产生的房屋增值差价,以及购房时支付的中介费都应算作损失。但开发商仅愿意退还已付购房款,对于利息、房屋增值差价和中介费不予认可。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直接损失包含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小朱主张已付房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是合理的。
2、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房屋增值部分差价,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小朱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3、购房时支付的中介费属于因解除合同导致的合理支出,也应算入损失范围。若双方对损失计算有争议,可通过评估鉴定等专业方式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