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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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的损失计算是关于房屋差价方面的损失,一般是按照相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的差价确定的,或者也可以让评估机构确定。至于因开发商原因解除合同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具体计算方法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时就应当明确规定违约的责任,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违约的责任来要求对方进行合法的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溢价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必须涉及到违约的情况,应当对溢价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