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庭准备:
法院提前三天通知相关人员。
书记员确认人员是否到齐,宣布庭审纪律。
2.法庭调查:
先让
当事人陈述,接着
证人作证,展示
书证等
证据,宣读鉴定和勘验结果。
3.法庭辩论:
当事人和
代理人针对调查内容发表意见,反驳对方。
4.最后陈述:
辩论结束,各方作总结发言。
5.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商议后判决。
当庭宣判的十天内发
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就给。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开庭前三日,法院通知小许和小李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
开庭时间。庭审时,书记员查明人员到庭情况并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阶段,双方陈述事实,证人作证,出示证据。法庭辩论中,小许和小李及其代理人各执一词,就调查事实和证据阐明意见、反驳对方。最后陈述环节两人再次表明观点。之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最终当庭宣判,双方对结果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符合
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中开庭准备的要求,保障了各方参与诉讼的知情权。
2、庭审依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严格遵循法定顺序,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和主张。
3、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并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符合庭审程序中评议和宣判的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