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观韬(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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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借条里的那个违约金,其实每天具体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定数。一般来说,这个违约金不能太夸张了,也不能少到没办法弥补你受到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看看这个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理。比如说,如果违约金太高了,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降低一点;但是如果违约金太少了,那守约的那个人就可以去法院要求提高一些。

这主要还是看你们当时怎么商量的,不过记住,违约金的数目千万别超过因为违约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果你们在借条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是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所以说,借条上每天的违约金应该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和你自己的违约情况来决定。如果违约金的数目过高或者过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损失和公平原则来帮你调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可自由协商设定违约金,但必须确保其金额与实际损失紧密相符。若发现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法院或仲裁部门将依照当事人的请求适度提高或降低违约金标准。然而,本条款却未明确划定欠条违约金每日的最大限额。正常情况下,违约金的额度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以及实际损失为参照进行确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设定违约金责任,然而,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应与因僭用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若违约金的金额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远超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申请适当降低。在借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违约金的金额应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拥有自行协商违约金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约定的违约金不受任何限制。换言之,在借贷关系中,每天固定数目作为违约金的条款是被允许的,只要该约定是从真正意义上源于双方同意,并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也没有与公共秩序、优良道德造成冲突,就可以认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