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逮捕后侦查
羁押期通常不超两个月,
超期羁押属
违法。
2.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十五日。
3.
提起公诉后,法院受理
公诉案应两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月,特定案件经批准可再延三月。
4.超期羁押不直接决定
判刑时长,
量刑需综合多因素判定。
司法机关要依法办案,保障权益,避免超期羁押。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逮捕,在
侦查阶段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羁押,但直至两个月期满仍未结束,出现了超期羁押的情况。之后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一个月审查期限已过,检察院仍未作出决定。随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也未在规定的两个月内宣判。小许及其
家属认为超期羁押违法,而司法机关称案件复杂需延长时间。
案情分析:1、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本案出现超期
羁押情况,这是违法的。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此期限规定,保障
当事人合法权益。
2、检察院
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本案中
检察院和法院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程序。
3、超期羁押并不必然直接决定判刑时长,具体量刑要依据
犯罪事实、
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定和酌定因素综合判定。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案,避免超期羁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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